成功案例 (离婚客人单方面申请永久婚姻绿卡 I-751)
C女士
地区:四川
年龄:35+
面谈地点:洛杉矶移民局大楼
客人C女士与前夫在持有临时婚姻绿卡过程中离婚。更麻烦的是临时婚姻绿卡的申请是通过中介办的没有通过律师,而且在这一段婚姻之前客人还有一名非婚生子女,另外,在婚姻绿卡申请时还没有向移民局披露该非婚生子女的情况。在离婚后,客人又很快与现任丈夫结婚,之后找到我们律所,希望我们可以代理和前任丈夫的婚姻临时绿卡解除条件转换为永久绿卡的后续I-751申请工作。
在接手案子之初,我们团队就感受到案子的严峻,有子女而没有向移民局披露这件事可大可小。如果没有处理好,可能会有严重的负面影响。再加上离婚后又立刻再婚,更是让整个案子变得更为复杂。另外客人与前夫相识时间很长,可是结婚时间较短,而且还是中美异地的恋情。这个情况也有两面性,从好的角度说,这说明两人之前感情长久、稳固,能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可是从负面角度来说,也会让移民局怀疑当事人是为了身份,和常年好友假结婚。在加上之前提到的,在这段婚姻中没有子女(孩子是婚前的),而且离婚后有相对快速的再婚,这些都会让移民官有这方面的怀疑。另外,在婚姻期间,双方还有很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因此婚后几乎没有共同的账单或是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据。
考虑到这些因素,在面谈之前,我们和客人详细地沟通了移民官有可能问的问题,并且逐一讨论了最好的回复方法和措辞。在面谈当天,我们的律师也亲自陪同参加面谈。在面谈过程中,由于律师无法直接为申请人翻译,移民局还是安排了他们自己的翻译人员进行远程电话翻译。不幸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翻译人员水平还是电话系统不清楚的问题,翻译的效果非常差,甚至有些时候还需要律师向移民官指出翻译的问题。这些问题十分关键,如果把错误的信息传达给移民官,很有可能会造成整个案件被拒。好在面谈的内容和移民官的问题也基本都是事前讨论过的。在相识时间久婚姻时间短的问题上,客人参考了我们的建议打“感情牌”,说明双方感情是排除万难,其中还说明了中美文化的差异,以及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家庭、父母对婚姻的影响和干预,并提供的大量照片作为证据。在没有披露小孩的问题上,我们也是选择“避重就轻”,并且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最后,有律师在场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在面谈最后,律师可以要求审阅一下移民官对整个面谈的面谈笔录总结,并发表意见。有时候这类面谈笔录总结由于精简的问题,有时会曲解当事人的意思。借这个机会,律师也提出了关于移民官的总结在措辞上的一些细节问题,以免移民官在日后真正做决定的时候被面谈笔录总结误导。移民官也听从律师的意见,并对面谈笔录总结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最终,在我们整个团队以及客人自己的努力下,案子顺利通过,客人12月22日顺利收到了永久绿卡,拿到了最好的圣诞礼物。
这个案例也再一次说明,有一个好律师在华人在移民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