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EB1C 医药检测公司总经理)
客户:赖女士
年龄:33岁
地区:中国广东
L女士是我们L1A的老客户,国内公司主要从事诊断试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7月,L女士来美国成立了公司,但一直未正式启动运营。2019年5月L女士入境美国后决定启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因为其小孩已经到了入学年纪,于是决定同时进行L1A的申请并安排小孩在美国就读小学。2019年10月4日首次获得批准。2020年初疫情爆发。受疫情影响,其公司一直无法招到合适的员工,公司的规模一直发展不起来。
因为她的L1A只有一年有效期,所以,虽然人员招聘工作不理想,还是在2020年9月递交L1A延期申请。 移民局以公司未达成至少两层的组织架构为由,认为L女士不符合高管的定义,拒绝了其L1A延期申请。
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建议L女士还是要客服疫情招工困难和发展业务不便等不利因素,尽量搭建符合高管的组织架构。L女士听从了我们的建议,在疫情期间努力招聘,于2020年底搭建起了符合高管的组织架构,并回国重新申请L1。
另外,为了尽快解决全家的绿卡问题,在我们的指导下,L女士提供相关资料,2021年4月递交了其EB1C的移民申请。 经过近一年的等待,最终于2022年3月23日,在无补件的情况下,我们收到了移民局EB1C 的I-140的批准信。又因为目前EB1C绿卡是无排期的状态下,客人可以很快准备和递交I-485申请,最终取得全家的永久绿卡。
申请人:W 先生
申请类型 : EB1C
年龄:45+
地区:北京
申请人是中国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其中国公司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并且已经正式运营超过了一年时间。鉴于申请人国内公司的实力,同时考虑到申请人担任高管职位长久的时间和充实的高管资质和成就,律师决定直接给申请人申请EB1C跨国高管绿卡,直接跳过了通常的L1A的跨国高管的工作签证。
EB1C 申请在递交几个月后,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补件信中质疑了美国公司的财务实力。经过律师的仔细翻查和核对,主要原因是递交的美国公司税表中,因为会计的疏忽造成公司资产是负值。 针对这个补件信质疑,律师建议客人有针对性地采取一整套完整的补件策略:一是提供母公司资产雄厚的证据,二是提供母公司持续往美国公司增资的证据,三是提供美国公司的百万美元级别的合同,四是提交美国公司新年度的正确的税表。
对于补件的另一个质疑:美国公司的雇员情况和高管职责,律师出具了详细的解释信和证据,证明公司依据加州法律已经将原来雇佣的1099工作人员,转成了W2的正式公司雇员,并出具了中层经理的资质和分工职责。
详实的补件材料提交之后,最终这个案子有惊无险,顺利得到了移民局的批准。
成功案例(EB-1C I-140)
申请公司行业:幼儿园
EB-1C受益人: W女士,园长
W女士的EB-1C提交是在2020年10月份。W 女士是以L1A的身份在美国。她的EB-1C的申请几乎是和L1A延期同时进行。申请提交之时,当时正值Covid-19 疫情严重期间,美国很多地区实行lockdown居家隔离政策,公司企业受到很大影响。W女士的幼儿园行业首当其中收到了疫情的冲击,在2020年 3-5月,需要按照政府抗疫要求,短暂关闭3个月。 为此,EB-1C的申请没有加急处理。同时律师决定 L1A的延期也不加急,为公司争取时间恢复正常运营。
2021年2月W女士的EB-1C收到了补件要求。除了EB-1C通常的证明高管职责的补件要求,移民官还质疑了W女士的工资。 因为在疫情期间成本加大而公司的收入减少,为了维持幼儿园的持续经营,W女士在2020年有一段时间,和其他员工一起,自降了工资。
在补件回复中,律师提供了详实的证据证明了W女士在中美两个公司的高管职责。同时提供了公司的解释信对移民官做合情合理的解释和并提供充分证据体现W 女士在疫情期间如何作为幼儿园的领导人克服困难,领导幼儿园逐步走向正轨。
EB-1C补件回复没有多久,W女士先收到了L1A延期的批准,暂时不用为身份担忧,安心领导她的幼儿园在美国发展业务。随着疫情的减缓,W女士的幼儿园事业蒸蒸日上,需要不断招聘新的老师。 W女士的EB-1C在补件回复三个多月后,收到了批准通知。
成功案例
(EB1C 国内某实业总经理)
案件类型:国内公司收购美国生产制造公司为其总经理办理EB1C
客户:S女士
国内职位:产品总监
年龄:39岁
地区:广东深圳
S女士是中国深圳某实业公司的产品总监,2017年母公司收购了美国一家保健品生产制造公司。2018年S女士被母公司派至加拿大子公司兼任市场总监。由于其的出色管理能力,2019年母公司安排S女士担任美国关联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管理17名员工,以及美国公司的产品推广和市场扩张等业务。
2020年9月公司委托我们办理S女士的EB1C申请,希望S女士能安心全权负责该公司。经过律师的精心准备,我们向移民局充分论述了S女士在国内公司的工作职责和美国公司的工作职责,完全符合EB1C关于高管的定义。我们还提供了完整的收购证据资料,证明了三家公司的关系,符合关联公司关系。我们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资料,证明就算是疫情期间,美国公司还是运营正常,效益良好。
移民局2020年9月8日收到EB1C申请,12月8日三个月无补件,一次通过了S女士的EB1C绿卡申请。因为目前EB1C的排期已经到达2020年11月1日(基本无排期),客户的EB1C的I-140获批,也就意味着我们立刻可以开始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给客户申请十年期的永久绿卡。
成功案例(EB1C 国内某金融服务公司总裁)
客户:C先生
年龄:50+岁
地区:北京
C先生是中国北京的一家金融服务公司的总裁。因为公司的很多高净值客户,在美国洛杉矶进行了多笔的并购,为了给这些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2016年底,C先生在尔湾成立了其美国分公司,并且担任美国分公司总裁。
公司成立后,除了服务其北京总公司在美国的客户以外,美国分公司还出资约2000万美元,收购了尔湾的两栋甲级写字楼。这个过程中,C先生全程参与,并且也显示出了其独到的投资眼光和管理才能。目前,这两栋甲级写字楼的最新估值已经比购入价翻倍。
因为公司实力雄厚,我们为C先生申请的为期三年的L1A跨国公司高管于2017年顺利获批。因为美国公司业务及人员不断扩张,2019年C先生正式委托我们为其办理EB1C全家绿卡申请。2019年11月,我们向移民局提交了C先生的EB1C申请。但是,在四月,移民局要求我们补充材料(RFE),证明C先生在同时管理着北京总公司和尔湾分公司。通过律师的精心准备,我们向移民局充分论述了C先生如何管理着中国和美国的业务,而且在国内公司的工作职责和美国公司的工作职责完全符合“高管”的定义。
移民局于2020年7月上旬收到了补件回复,因为EB1C没有加急办理程序,而且疫情期间,移民局的审批流程也比平时有所拖延。没想到移民局于7月22日,就飞速批准了C先生的EB1C申请。
这个案子的一个难能可贵之处,在于疫情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客户的业绩和员工雇佣,但是,我们在回复中很好地处理好这个问题,打消了移民官的顾虑,保证了案子的顺利获批。这个案子的另外一个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可以在委托我们办理L1A及EB1C这三年多时间里,不仅移民绿卡申请获得了批准,公司业务和资产也获得翻倍增长,真正实现了在赚钱的过程中,顺便把全家的绿卡办好啦!
成功案例(EB1C 国内某上市药企副总经理)
客户:陈先生
年龄:45岁
地区:浙江宁波
陈先生是中国某上市药企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IT部门的85名员工,以及公司的海外事业部。两年前,该国内上市药企通过其美国全资子公司收购了美国一家有近40名员工的濒临破产的诊断试剂研究室。陈先生作为公司海外事业部的负责人,参与了公司的收购事宜以及对所收购的美国公司的前期策划管理。一年前,该国内药企委托我们为陈先生办理EB1C,希望派遣陈先生去所收购美国检验试剂实验室担任CEO和总裁,全权负责该公司的管理决策。通过律师的精心准备,我们向移民局充分论述了陈先生在国内公司的工作职责和美国公司的工作职责完全符合“高管”的定义,并且提供了关于收购的完整证据,证明了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移民局最终以罕见地三个月无补件一次通过了陈先生的EB1C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