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Page > News&Blog

庞飞律师:谈如何订立合适的公司股东僵局条款

2018-06-13

股东僵局条款(Deadlock Clause)是在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中约定的,用来解决“股东僵局”(“Deadlock”)困境所遵从的程序。“股东僵局”通常出现在,当股东们对于一个企业的管理经营存在重大分歧或争议,并且针对这种分歧,股东们既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任意一个股东也未能获得多数的票决的时候。例如,在一个拥有四个股东,各个股东的股份各占25%的公司中,如果该四个股东对于这个企业管理经营中的某一个问题都持有不同的意见,并且任何一个股东都不能说服其他的股东来投票支持他的意见,“股东僵局”便出现了。传统的华人企业,很多是采用两位股东各占50%的架构,所以也会经常出现股东僵局的情况。

在实践中,由于僵局条款往往是根据股东之间的合意而在其股东协议中所约定的,各个公司往往是根据其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约定僵局条款,因此解决“股东僵局”困境所遵从的程序往往是千差万别的,甚至可以说,很难找出两个完全相同的僵局条款。本文将主要介绍一些在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僵局条款类型。

1 俄式轮盘僵局条款 Russian Rouletter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约定一个或多个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的股东,在“股东僵局”出现时,有权以商定的价格收购其他未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的股东的股份;与此同时,其他未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的股东也有权以相同的价格来收购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的股东的股份。如果没有股东同意以这个价格出售其股份,这一条款还可以升级,允许让还价,直到达到一个合适的价格。该解决方案通常迫使一些股东的退出,对财务状况处于优势地位的股东更有利。

2 竞卖僵局条款 Auction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约定,当股东僵局出现时,一个或多个股东有权“竞标”的其他股东的股份。

3 仲裁僵局条款 Arbitration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约定,当分歧发生时,雇请一个独立的外部专家来分析企业面临的现状。该专家有权强制一种解决方案,并作出决定。所有股东平等地分担雇请专家的开销。这一条款最合适于产生分歧的事项具有真实性或技术性的属性。

4 主席僵局条款 Chairman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约定,当股东僵局发生时,选举一个股东作为解决僵局事项的主席。被选举出的主席拥有决定票,并且有权作出决定以及有效地否定股东联合控制的力量。这种僵局条款仅适用于股东人数超过两人的公司。

5 清算僵局条款 Liquidation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约定,当股东僵局发生时,强制企业进行清算。股东们平等地分摊清算业务所需的成本和开销。该解决方案趋于适用在股东僵局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企业。由此,这种僵局条款仅适用于经营情况严重恶劣,快要完结的企业。

6 会议僵局条款 Meeting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约定,当股东僵局发生时,所有的股东(或者其董事总经理,如果该股东自己是一个公司)必须亲自或通过电子媒介去参加一个拓展的会议,在会议中来尝试协商解决这个分歧,并达成协议。这通常是通过各个股东之间的让步,从而对该分歧达成的一致。

7 调解僵局条款 Mediation Deadlock Clause

这一条款和前面介绍的会议僵局条款比较相似,但是该条款会约定雇请一个独立的调解员介入到会议中去,本着达成友好妥协的目标来促进和组织会议。不同于仲裁僵局条款的是,调解员无权强制解决方案或做出决定。全体股东共同分担雇请调解员的成本和费用。

8 最公平的僵局条款 Fairest Deadlock Clause

这一条款约定,当股东僵局发生时,强制所有的股东使用密封要约来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所有的要约出价必须交由第三方来决定哪一个要约出价是“最公平的”。被决定出的最公平的报价是必须被股东接受的。该解决方案通常会迫使一些股东的退出,对财务状况处于优势地位的股东更有利。

9 全部买下僵局条款 100% Buyout Deadlock Clause

该条款和主席僵局条款比较相似,这一条款约定,在股东僵局出现时,授权其中一个股东(在约定的一段时期内)去寻求和联系一个合适的买家以每股相同的价格来购买公司的全部股份。如果被授权的股东未能在约定的时期内寻求到合适的买家,则授权其他的股东去寻求和联系能购买公司全部股份的卖家。这样下去,直到所有股东都被授权过去寻求和联系买家,而都无法找到合适买家,则必须按照约定的其他解决方案来解决股东僵局。